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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猫食品管理规范

来源:知舟电商发布时间:阅读次数:123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天猫食品行业的管理,保障天猫买家的合法权益,基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天猫服务协议》、《天猫规则》《天猫2018年度入驻标准》《淘宝争议处理规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在天猫经营和购买食品(含保健食品)的用户。

第二章 入驻

第三条 天猫的食品分类如下: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三级类目 该类目下可发布的商品范围
酒类 / / 酒精度在0.5%VOL以上的酒精饮料,包含各种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等。
此类目(除保健食品酒类目)下所有的商品(除进口食品外)均需取得生产许可证。保健食品酒类目下均需取证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零食/坚果/特产 / / 适用于休闲零食的各类商品,包括:蜜饯/枣类/梅/果干、山核桃/坚果/炒货、牛肉干/猪肉脯/肉类熟食、饼干/膨化食品、巧克力/DIY巧克力、糖果零食/果冻/布丁、鱿鱼丝/鱼干/海味即食、奶酪/乳制品/、糕点/点心、枣类制品、豆干制品/蔬菜干。
此类目下所有的商品(除进口食品外)均需取得生产许可证。
咖啡/麦片/冲饮 / / 适用于各类饮料及冲泡食用的各类商品,包括:成人奶粉、饮料、藕粉/麦片/冲饮品、速溶咖啡/咖啡豆/粉、乳制品、天然粉粉食品。 此类目下所有的商品(除进口食品外)均需取得生产许可证。
适用于各类茶叶。此类目下所有的商品(除进口食品外)均需取得生产许可证。
粮油米面/南北干货/调味品 / / 适用于各类米/面粉/杂粮、调味品/果酱/沙拉、南北干货/肉类干货、方便速食(含各类冷冻方便速食)、食用油/调味油、烘焙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以及其他食品。
此类目下所有的商品(除进口食品外)均需取得生产许可证。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三级类目 该类目下可发布的商品范围

水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

腌制蔬菜/泡菜/酱菜/脱水蔬菜 /

除初级农产品的生鲜果蔬之外的相关产品,包含:腌制蔬菜/泡菜/酱菜/脱水蔬菜、加工蛋类及蛋制品、水果罐头、新鲜蛋糕、冰淇淋/冻品、熟食/凉菜/私房菜。
此类目下所有的商品(除进口食品外)均需取得生产许可证。

蛋/蛋制品 加工蛋类及蛋制品
水果制品 水果罐头
新鲜蛋糕 /
冰淇淋/冻品 /
熟食/凉菜/私房菜 /
半成品菜 / 适用于将初级农产品加工后独立封装,同时配以调料,用户不需要再进行摘拣清洗和佐料搭配等环节,只需要简单烹饪或直接入口可食用的产品。

包含半成品蔬菜/半成品肉类/半成品海鲜/半成品豆制品等。不包含已在“水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其他二级类目下有明确归属的产品。

此类目下所有的商品(除进口食品外)均需取得生产许可证。且为了保证商品品质,需冷链运输和保存。

海鲜/水产品/制品 /

包含经加工制品和未经加工的初级农产品:海鲜、肉类、禽蛋类商品。

此类目下,加工制品需取得生产许可证。

生肉/肉制品 /
蛋/蛋制品 鲜活蛋类
新鲜蔬菜/蔬菜制品 /

包含经加工制品和未经加工的初级农产品:新鲜蔬菜及水果。

此类目下,加工制品需取得生产许可证。

新鲜水果 /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三级类目 该类目下可发布的商品范围
传统滋补营养品 / / 包含传统滋补食品和属于初级农产品的传统滋补药材。

滋补食品,即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此类目下所有的加工制品(除进口食品外)均需取得生产许可证;

属于初级农产品的传统滋补药材,不包括中成药生产企业经切、炒、烘、焙、熏、蒸、包装等等工序处理的加工品。

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

保健食品 / 保健食品,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指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本类目特指取得国家食药监等相关部门核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保健食品。
此类目下所有的商品均需取证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普通膳食营养食品 / 以维生素、矿物质、益生菌及动植物提取物为主要原料制成,通过口服补充人体所需的营养素和生物活性物质的食品。
此类目下所有的商品(除进口食品外)均需取得生产许可证。
特殊用途膳食食品 特殊用途膳食食品是指为满足特殊的身体或生理状况和(或)满足疾病、紊乱等状态下的特殊膳食需求,专门加工或配方的食品,这类食品的适宜人群、营养素和(或)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要求等有一定特殊性,对其标签内容如能量和营养成分、食用方法、适宜人群的标示等有特殊要求。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三级类目 该类目下可发布的商品范围
奶粉/辅食/营养品 / / 婴幼儿及儿童食用的商品。

此类目(除婴幼儿保健食品)下所有的商品(除进口食品外)均需取得生产许可证。婴幼儿保健食品类目下均需取证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孕妇装/孕产妇用品/营养

孕产妇营养品 / 适用于孕产妇食用的保健品及膳食营养补充剂,包括:孕产妇叶酸、孕产妇DHA、孕产妇维生素、孕产妇钙铁锌、孕产妇牛初乳、孕产妇益生菌、孕产妇鱼肝油、孕产妇防便秘营养品、孕产妇多元营养等。
此类目(除孕产妇保健食品)下所有的商品(除进口食品外)均需取得生产许可证,孕产妇保健食品类目下均需取证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月子营养 / 适用于产妇月子期间需食用的商品,包括:月子餐、月子食用油、月子米酒、催奶发奶产品、月乃汤等。
此类目下所有的商品(除进口食品外)均需取得生产许可证。
孕产妇奶粉 / 适用于孕产妇食用的奶粉。
此类目下所有的商品(除进口食品外)均需取得生产许可证

第四条 主要原料为左旋肉碱、木瓜、葛根丶玛卡等的片剂、丸剂、胶囊剂非健字号产品以及左旋肉碱咖啡产品暂不接受入驻。

第五条 原酒进口后分装的葡萄酒商品暂不接受入驻。

第六条 天猫暂未授权任何机构进行代理入驻服务,商家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和信息。

第七条 经营食品的商家,申请入驻天猫的资质要求如下:

(一)点此查看天猫2018年度卖场型旗舰店入驻资质细则

(二)商家经营以下类目的商品的,需提供的资质是:零食、咖啡、酒类、粮油米面、蔬果蛋入驻资质细则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三级类目
零食/坚果/特产 / /
咖啡/麦片/冲饮 / /
/ /
酒类 保健食品酒除外
粮油米面/南北干货/调味品 / /
奶粉/辅食/营养品(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除外) / /
孕妇装/孕产妇用品/营养 孕产妇营养品(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除外) /
孕产妇奶粉 /
月子营养
水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 冰淇淋/冻品 /
熟食/凉菜/私房菜 /
腌制蔬菜/泡菜/酱菜/脱水蔬菜 /
新鲜蛋糕 /
蛋/蛋制品 加工蛋类及蛋制品
水果制品 水果罐头
“海鲜/水产品/制品”类目下的加工制品
“生肉/肉制品”类目下的加工制品
“新鲜蔬菜/蔬菜制品” 类目下的加工制品

(三)商家经营以下类目的商品的,需提供的资质是:海鲜、水产、蛋、蔬果入驻资质细则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三级类目

水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

“海鲜/水产品/制品”类目下的非加工制品 /
“生肉/肉制品”类目下的非加工制品 /
蛋/蛋制品 鲜活蛋
“新鲜蔬菜/蔬菜制品” 类目下的非加工制品 /
新鲜水果 /

(四)商家经营以下类目的商品的,需提供的资质是:保健食品入驻资质细则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 保健食品
酒类 保健食品酒
“奶粉/辅食/营养品”一级类目下的保健食品 /
孕妇装/孕产妇用品/营养 “孕产妇营养品”二级类目下的保健食品

(五)商家经营以下类目的商品的,需提供的资质是:普通膳食营养食品、特殊用途膳食食品入驻资质细则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 膳食营养补充食品
“奶粉/辅食/营养品”一级类目下的膳食营养补充食品 /
孕妇装/孕产妇用品/营养 “孕产妇营养品”二级类目下的膳食营养补充食品

(六)商家经营传统滋补营养品类目的商品的,需提供的资质是:传统滋补营养品入驻资质细则

第八条 保证金:

商家在天猫经营必须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主要用于保证商家按照天猫的规则进行经营,并且在商家有违规行为时根据《天猫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则规定用于向天猫及消费者支付违约金。续约商家须在当年续签要求的时间内一次性缴纳次年度保证金;新签商家在申请入驻获得批准时一次性缴纳当年度的保证金。保证金根据店铺性质不同,金额如下:

(一)旗舰店、专卖店:带有TM商标的10万元,全部为R商标的5万元;

(二)专营店:带有TM商标的15万元,全部为R商标的10万元;

(三)特殊类目说明:

1、卖场型旗舰店,保证金为15万元;

2、经营未在中国大陆申请注册商标的特殊商品(如水果、进口商品等)的专营店,保证金为15万元。

第九条商家在天猫经营必须交纳年费,年费金额以一级类目为参照,分为3万元或6万元两档。同时,商家在天猫经营需要按照其销售额(不包含运费)的一定百分比(简称“费率”)交纳技术服务费。

各一级类目对应的年费及技术服务费标准如下:

天猫经营大类 一级类目 技术服务费费率 二级类目 技术服务费费率 三级类目 技术服务费费率 技术服务费年费(元) 50%年费对应年销售额(元) 100%年费对应年销售额(元)

食品

酒类 2% / / / / 30,000 180,000 600,000
零食/坚果/特产 2% / / / / 30,000 180,000 600,000
咖啡/麦片/冲饮 2% / / / / 30,000 180,000 600,000
2% / / / / 30,000 180,000 600,000

粮油米面/南北干货/调味品

2%

米/面粉/杂粮 1% / / 30,000 180,000 600,000

食用油/调味油

1%

蚝油 2% 30,000 180,000 600,000
鱼露 2% 30,000 180,000 600,000
花椒油 2% 30,000 180,000 600,000
麻油 2% 30,000 180,000 600,000
香油 2% 30,000 180,000 600,000
其他三级类目 1% 30,000 180,000 600,000
其他二级类目 2% / / 30,000 180,000 600,000
水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 2% / / / / 30,000 180,000 600,000
天猫经营大类 一级类目 技术服务费费率 二级类目 技术服务费费率 三级类目 技术服务费费率 技术服务费年费(元) 50%年费对应年销售额(元) 100%年费对应年销售额(元)

保健品及医药

传统滋补营养品 3% / / / / 30,000 180,000 600,000
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 3% / / / / 30,000 180,000 600,000

母婴

奶粉/辅食/营养品 2% / / / / 30,000 180,000 600,000

孕妇装/孕产妇用品/营养

5%

孕产妇营养品 2% / / 60,000 180,000 600,000
孕产妇奶粉 2% / / 60,000 180,000 600,000
月子营养 5% / / 60,000 180,000 600,000

第十条除上述规定外,商家入驻天猫应符合天猫2018年度入驻标准的规定。

第三章商品发布

第一节商品发布要求

第十一条商家应按天猫规则及天猫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等)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

第十二条商家应通过天猫平台发布或出售经天猫许可的品牌的商品,不得发布禁售商品

第十三条商家对商品的描述应与买家收到的商品或经天猫官方抽检的商品相符,且商家应当对商品瑕疵、保质期、生产日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披露。

第十四条商家在天猫发布商品应严格遵守以下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商品发布标准 适用范围
天猫普通食品行业标准 零食/坚果/特产、粮油米面/南北干货/调味品、咖啡/麦片/冲饮、茶类目的商品,以及酒类、奶粉/辅食/营养品/零食、传统滋补营养品、孕妇装/孕产妇用品/营养类目中涉及的普通食品,以及水产肉类/生鲜果蔬/熟食类目中涉及需经过加工制作的食品。但不包括上述类目的保健食品及膳食补充剂。
天猫保健食品行业标准 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类目下的保健食品、奶粉/辅食/营养品/零食类目下的婴幼儿保健食品、孕妇装/孕产妇用品/营养类目下的孕产妇保健食品、酒类类目下的保健食品酒4个叶子类目中的保健食品。
天猫膳食营养补充食品行业标准 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孕妇装/孕产妇用品/营养、奶粉/辅食/营养品/零食3个类目中的膳食营养补充食品。
天猫生鲜食品行业标准 水产肉类\生鲜蔬果\熟食、传统滋补营养品类目下发布未经加工的农产品。
天猫干燕窝行业标准 传统营养滋补品类目下燕窝叶子类目中发布的商品。

第二节商品发布违规处理

第十五条商家未按《天猫规则》及天猫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等)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的,按照《天猫规则》中滥发信息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商家通过天猫平台发布或出售未经天猫许可品牌商品的,按照《天猫规则》中发布禁售商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买家收到的商品或经天猫官方抽检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商家对商品的描述不相符,或商家未对商品瑕疵、保质期、生产日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披露的,按照《天猫规则》中描述不符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商家在天猫发布商品若违反相关行业标准中关于产品发布的规定,天猫将对其违规商品给予下架并给予单个商品搜索降权三天的处理,本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经新闻媒体曝光、国家质监部门等行政管理部门通报,系质量不合格的线下某一品牌、品类、批次的商品,或其他要求协查的商品及店铺,及与淘宝官方抽检到的特定商品相同的商品,淘宝将依照其情形严重程度,采取限制发布商品、下架商品、删除商品、商品监管、店铺监管、店铺屏蔽等处理措施对其进行临时性的市场管控,直至查封账户。

第四章商品品质

第一节商品抽检及违法行为处理

第二十条天猫将按照《天猫食品品质抽检行为规范细则》的规定,对商家在天猫出售的商品质量进行不定期的抽检。

第二十一条天猫将按照《天猫商品品牌及版权抽检行为规范》的规定,对商家在天猫发布及出售的商品品牌及版权进行不定期的抽检。

第二十二条 天猫发现商家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或根据用户投诉举报商家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查证属实的,天猫有权责令商家停止违法行为并向国家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商家存在法律规定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天猫有权停止向商家提供服务。

第二节违规处理

第二十三条 商家出售假冒商品的,将按照《天猫规则》中出售假冒商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商家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的,将按照《天猫规则》中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商家出售由不具备生产资质的生产商生产的,或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强制性标准,或不符合淘宝公布的规则、天猫与商家签订的协议中采用的推荐性标准的商品,将按照《食品质量不符合平台规定违规处理情形及其处理规定规则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商家出售标识标签中内容的标注形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商品,将按照《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若商家出售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无中文标签达两次及以上的,在当年合同到期后天猫不再与商家续签。

第五章召回制度

第二十七条 对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商家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召回。

第二十八条 对于应当召回的商品,商家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第二十九条 商家怠于召回的,天猫将视情节的严重程度采取限制发布商品、限制营销活动等处理措施。

第六章争议处理

第一节售中争议处理

第三十条 商家出售以下任一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应为买家退款,若买家要求赔偿的,应再向买家支付相当于商品实际成交金额十倍的赔偿金,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赔偿一千元,该赔偿金将以天猫积分的形式进行支付:

(一)进口预包装食品无中文标签;

(二)出售过期食品或商品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晚于该商品的实际生产日期;

(三)其他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

第三十一条 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交易争议,按照《淘宝争议处理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退出及年费

第三十二条【清退】商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天猫有权清退:

(一)违反《天猫招商标准》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商家营业执照被吊销、资质失效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资质等;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进行销售的;

(三)严重违规行为扣分达四十八分;

(四)向天猫提供伪造、变造的商家资质或商品资料。

第三十三条 年费

(一) 年费折扣优惠:

为鼓励商家提高服务质量和壮大经营规模,天猫将对软件服务年费有条件地向商家给予商业折扣,折扣比例为年费的50%和100%两档。实际经营期间折扣给予条件参照以下指标(下称“结算标准”):

1、各项店铺评分(即“DSR”)平均不低于4.6分;

2、未因违规行为/资质造假被清退的;

3、未因虚假交易和/或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一般违规行为,单次扣分大于等于12分累计达2次及以上;

4、达到《天猫2018年度各类目年费软件服务费一览表》中软件服务年费金额及各档折扣比例对应的年销售额【即:商家当年所有交易状态为“交易成功”的订单金额总和(虚假的交易订单等违规订单除外),该金额中不含运费,亦不包含因维权、售后等原因导致的失败交易金额及一级类目名称为“其他”项下的交易金额】。协议有效期跨自然年的,则非2018年的销售额不包含在年销售额内;

举例:若协议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则年销售额,是指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商家所有交易状态为“交易成功”的订单金额总和(虚假的交易订单等违规订单除外);

若协议有效期为2017年12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则年销售额,是指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商家所有交易状态为“交易成功”的订单金额总和(虚假的交易订单等违规订单除外)。

(二) 年费结算:

1、因违规行为或资质造假被清退的不给予年费折扣优惠。

2、根据协议通知对方终止协议,按照实际经营期间,将全年年费折扣均摊至自然月,按照实际经营期间来计算具体应当给予折扣的年费。

3、如商家与天猫的协议有效期起始时间均在同一年内的,则入驻第一个月免当月年费,计算年费的年销售额则从商家开店第一天开始累计;如商家与天猫的协议有效期跨自然年的,则协议有效期的起始自然年内的销售额不包含在年销售额内。

4、年费的结算在协议终止后进行。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 用户的行为,发生在本规范生效或修订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范生效或修订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第三十五条 本规范未规定的管理情形,按《天猫规则》、《天猫入驻标准》、《淘宝争议处理规范》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规范关于商家适用的保证金金额,技术服务费年费、技术服务费费率及其结算内容的规定,若与商家签署的《天猫服务协议》冲突的,以《天猫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规范涉及到的词语定义解释同《天猫规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范中的以上,包含本数;本规范中的以下,不包含本数。

第三十九条 本规范中的“天”,以24小时计算。